1995年 国家旅游局发出《关于开展创建和评选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的通知》,决定开展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正式拉开了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的序幕。通知中对创优活动的目标、工作步骤、基本要求、评选办法、申报方法、组织领导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1998年 2月,国家旅游局发出《关于印发〈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检查标准(试行)〉及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的通知》,《检查标准》涵盖了城市旅游功能的18类共152个项目。
12月,国家旅游局命名54个验收合格的城市为第一批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其中直辖市3个、副省级市14个、地级市24个、县级市13个,广西的桂林市、南宁市、北海市榜上有名。
1999年 国家旅游局印发并施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检查标准(修订本)》,对原试行标准中一些不尽完善和不易操作的问题进行了修订,《检查标准(修订本)》共有20类179个项目。
2000年 国家旅游局对已命名的城市进行复核,并对第二批参创城市进行验收,广西柳州市、玉林市等68个城市“创优”成功。
2001年 国家旅游局陆续派出验收组,对参创城市进行验收,广西梧州市等16个城市通过验收。
2002年 国家旅游局对全国重点旅游城市进行了阶段性复核工作,重点检查导游员计分制管理、公对公佣金制度、诚信公约等方面的实施情况。
2003年 国家旅游局颁布了修订后的《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检查标准》,印发《“中国最佳旅游城市”创建指南》。
2004年 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评定委员会派出验收组对23个城市进行创优验收工作,广西桂平市通过验收。
2005年 世界旅游组织“城市旅游管理新规范”论坛在土耳其伊斯坦布尔召开,中国旅游协会旅游城市分会秘书长唐洪广在会上发言,介绍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标准实行后取得的成果与中国最佳旅游城市标准的设计理念与内容。
责编:py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