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步讯 刑满释放不思悔改,伙同他人跨省盗车,不料刚出手即被公安民警人赃并获。近日,广东农民老兆元被八步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3000元。
现年24岁的老兆元是广东省怀集县农民。曾因犯盗窃罪,于2002年8月5日被广州市番禺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2004年10月28日刑满释放返乡。收敛一段时间后,好逸恶劳的老兆元嫌务农太累、打工受罪而重操旧业。去年12月27日晚,老兆元与林建、高利(另案处理)密谋盗窃后,从广东怀集携带液压钳、螺丝刀、砍刀等工具,共乘一辆两轮摩托车窜到八步区信都镇石龙街某旅社门前,由林建望风,老兆元与高利将胡某停放该处、刚买不久的一辆长安之星微型面包车门锁撬烂,尔后将车推出20多米,撬坏汽车电门锁,欲将电路线剪断发动时,被巡逻的公安民警发觉,老兆元被当场抓获归案。经价格部门估价鉴定:被盗微型面包车价值38240元。
法院审理认为,老兆元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数额特别巨大;老兆元已着手实行盗车,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是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老某刑满释放后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遂于近日作出前述一审判决。 (甘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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