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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风行风热线问题解答
 

  http://hzrb.gxnews.com.cn/ 06月18日 【字体: 【颜色: 绿


 

  1、130尾数是8751的读者说,我们乡下居住不集中,有个小病小痛的很难到大医院或者卫生院看,嫌麻烦,我想在自己家储备一些常用药品,卖给乡里乡亲,自己也赚点钱。但又听人说,不能随便卖药,要办什么手续,不知道是不是这样?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经营药品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凡是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的单位、组织或个人,从事药品销售活动的,均属非法经营药品。持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只能销售本企业生产的药品,不论是在城市还是在农村,只要销售药品,就必须申请开办药店,并经过药品监管部门验收合格,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销售药品。
  2、134尾数是8345的读者小刘问:前不久去买药,觉得这个药品价格特别高,当时很想举报,但是搞不清楚该向哪个部门举报?有没有举报电话?
  答:对药品价格有疑问,发现药店、医院或诊所违反药品价格管理规定,应向当地物价管理部门举报。
  3、一位老年听众拨打13907842345报料电话来询问,去年在贺州大会堂总有一些免费赠药的讲座,我的很多老年朋友都去参加了,也得到了免费赠药,他们这些活动是合法的吗?怎么样去识别非法药品广告?遇上了该怎么办?
  答:大家看到含有下面词语的药品广告,千万不要相信:疗效最佳、药到病除、根治、安全预防、安全无副作用;含有“最新技术”、“最高科学”、“最先进制法”、“药之王”、“国家级新药”,“治愈率达到90%以上”,“有效率达到100%”等类似的宣传,声称“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的这些都是违法药品广告,夸大宣传,欺骗消费者。
  凡利用专家、医生、患者、儿童的名义和形象进行宣传的,也是违法广告,这样的广告无论说得多么诱人动听,大家都不要相信。
  另外,对在公共场所(如公园、影剧院、宾馆、广场等)进行以健康讲座、咨询、免费送药、附赠药品或礼品,以及上门赠送药品等名义进行的药品宣传、推荐销售等活动,也不要贪图便宜,以免受骗上当。这位老年听众来电报料说去年在贺州大会堂有一些免费赠药的讲座,很多老年人还得到了免费赠送的药品。借这个机会,贺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告诉广大的人民群众,贺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有批准过任何单位和任何个人在任何地方宣传药品,这位老人及他的老年朋友遇见赠药的这类活动,是非法的活动。如何识别非法药品广告,在这里教大家一些简单的识别方法,首先,商家要进行药品广告宣传,必须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未取得批准文号的,不得发布(包括现场宣传);其次要看该药品现场宣传是否与说明书一致,不一致的,一般是非法广告;三是批准文号不是“国药准字”而又宣传药品功能主治(适应症)的产品,则是非法药品广告。群众遇上这类广告,可以举报到市卫生局、市工商局(举报电话:12315)、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5291377);四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药品不能在公共场所(如公园、影剧院、宾馆、广场等)进行以健康讲座、咨询、免费送药、附赠药品或礼品,以及上门赠送药品等名义进行的药品宣传、推荐销售等活动。
  4、听众拨打我们的13907842345报料电话问:听说现在流行猪瘟病,很多人都不敢吃猪肉,现在吃猪肉到底安不安全?
  答:据市动物疫情防控中心负责人称:近段时间以来,我国一些地区接连发生猪“高热病”疫情,造成生猪死亡,损失严重。猪“高热病”不是人畜共患病,能防能控,广大市民不要有恐慌心理。市动物疫情防控中心负责人提醒广大群众:要坚持自己养母猪、自繁自养原则,减少购入隐性感染猪机会;猪舍及周围环境要进行定期消毒;加强饲养管理,尽量降低因应激导致猪群体抵抗力下降发病的机会;根据当地疫病流行特点和猪场的实际情况制订科学的生猪免疫程序;进行药物防控;对病死的猪不能屠宰、不能贩运、不能销售、不能食用,要深埋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传染到健康的猪群,导致疫情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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