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步讯 八步区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辖区21个乡镇街道、167个单位加强了综治工作督查,通过“四结合”全力打造“平安八步”。
一是自查、复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落实乡镇(街道)、村(社区)、单位综治办对本级综治工作实行自行检查工作制度,乡镇(街道)、村级各类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实行每月一次自行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区级综治办将其分门别类,实行分级归口办理,把化解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单位和个人,做到有领导负责、有专人处理、有解决时限、有督促检查。对跨区域、影响大、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纠纷,由区领导包案,实行重点突破。区综治办每半年、年终对各乡镇(街道)、单位、村(社区)开展治安、安全隐患排查、检查的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列入半年、年终综治工作考评。
二是全面检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该区综治办对辖区各乡镇(街道)、单位、村(社区)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每半年、年终各进行一次全面的考评验收。对在日常工作中排查出来的重点人员、重点单位、重点事件进行重点督查。
三是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各乡镇(街道)、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全年工作计划,每季、每半年、每年进行定期检查,区综治办对辖区乡镇单位每季、每半年、每年进行一次督查,及时发现并解决综治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存在的问题。该区还在节假日、重要会议、矛盾事故频发期等特殊时期,进行不定期检查,成立维稳工作督查指导小组分赴辖区21个乡镇(街道)开展对各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督查、指导和协调工作,确保特殊敏感时期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
四是发现问题与及时整改相结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检查督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治安隐患发出整改通告,明确整改事项和责任人,并要求整改单位将工作情况在区综治委会议上进行汇报。 (庄西江 赵贺新 陈洁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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