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步讯 近日,八步区南乡镇垌新村农民何世标在南乡财政所拿回了自己在2004年预交2005年的50多元农业税税款。该镇在2004年预征了部分农户2005年的农业税,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要求,而今要全额退还给预征的纳税人。自10月以来,该镇已退还税金3000多元,确保纳税人及时、足额得到了农业税退款。
该镇切实做好已征2005年度农业税的退税工作,在全镇各村张贴退还农业税公告,并对已缴纳了2005年度农业税的农户进行登记造册,然后按造册表逐户发放退还农业税告知书。纳税人凭农业税完税证和退还农业税告知书到镇财政所领取已缴纳的税款,财政所收回农业税完税证,领款人要在造册表上签名;遗失了农业税完税证的纳税人,要凭本人身份证及所在村委会证明到财政所查找其农业税完税证的存根联核对,财政所核实无误后,将税款退还纳税人;举家外出务工,财政所一时无法发放退还农业税告知书的纳税人,其已缴纳的农业税税款可由当地村干部代领,村干部要在退还农业税告知书及造册表上签名,并负责收回其代领退税款的完税证,交回财政所备案。该镇累计退还农业税税款3000多元,确保免征农业税政策真正落实到农户和退税工作按期完成。 (覃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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