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报帐有关问题
贺达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员工黄某初次出差,得了急病。他不懂如何办理医保手续看病,直到他致电市医保中心,才茅塞顿开。原来,对于“异地居住或外出急性病发作如何处理?”医保管理这样规定:
⑴常驻境内异地工作和退休异地安置的参保人员,由用人单位向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确认手续,其个人帐户金额发还本人,用于支付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参保人员患病时可到当地公立的定点医院就医;住院(含急诊留院观察)医疗费用由个人先垫支,属基本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的,凭发票、费用总清单、出院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由参保单位汇总,向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患急性疾病可就近医院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转到当地的定点医院治疗。
⑵参保人员到外地(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出差、学习、探亲期间患病时,可到当地公立医院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支付。住院(含急诊留院观察)医疗费用,属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凭发票、费用总清单、出院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由用人单位汇总,向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
⑶异地定居参保人员选择定点医疗机构的程序为异地定居的参保人员,按照就近就医的原则,须填写《贺州市异地居住申请表》,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备案后,方可在认定的异地医疗机构就医。异地定居的参保人员临时回来就医的,在本市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应待遇。
一些参保者在致函本报时质问“为什么参保人员个人帐户有时很长时间没有到帐?”他们甚至怀疑在某环节被贪污挪用了,记者就此咨询了市医保中心负责人,得知有如下原因:
1、每一年度,参保人员的工资都有可能发生变动,因而医保中心需对每个人的参保缴费基数重新核实。属财政口的参保人员要待财政把有关人员的新一年度的工资调整或核实后转到医保中心才能进行缴费基数核实,属于自收自支或差额拨款的单位也要等单位把参保人员新一年的工资资料报来才能进行核实。往年一般都要在3月份以后才能办理托收手续,基金没有托收到,也就无法划拨个人帐户,所以这段时间会没有资金到帐户。
2、如果参保单位帐户上没有钱时,市医保经办机构托不到参保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那么划拨个人帐户的工作就无法进行。
3、按照政策规定,参保单位要为所有职工缴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才能划拨个人帐户,有时一些单位缴了医疗保险费,但不足额,这使得个人帐户划拨无法进行。
本报记者 李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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