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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批准反腐公约外逃贪官不能自称政治犯
 

  http://hzrb.gxnews.com.cn/ 10月31日 【字体: 【颜色: 绿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10月27日下午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决定。同时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受《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六十六条第二款的约束。
外逃贪官失救命稻草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教授马呈元介绍,“公约中最有影响的条款是,腐败犯罪嫌疑人在缔约国境内不能被当成政治犯。也就是说,今后外逃贪官如果逃往反腐败公约的缔约国境内,就不能主张自己是政治犯,而要求接受国不引渡了。”
    马教授介绍,“政治犯不引渡”原则是每个国家都遵循的国际法基本原则。有些逃往国外的腐败犯罪分子利用这一条款,主张自己是被迫害的政治犯而寻求庇护。反腐败公约的该条款扼死了外逃贪官的救命稻草。有利于我国涉外案件的调查取证、腐败分子的引渡和赃款追缴。
被捕嫌犯结局有两种
    另外,公约规定,在追捕逃往国外的嫌疑人和转移财产时,缔约国应该进行合作。“比如,我国和美国都是该公约的缔约国。我国的腐败嫌疑人逃到美国,美国政府应该与我国政府合作。当然这种合作不一定是将犯罪嫌疑人引渡回国,还有其他的方式。”马教授介绍,有些国家仅向与自己签订过引渡条约的国家引渡嫌疑犯。所以公约规定了“或引渡或起诉的原则”。也就是说,如果中国的犯罪嫌疑人在其他缔约国被捕,中国要求对方将嫌疑人引渡回国,对方有两种选择,其一是将该人引渡回中国,接受中国法院的审判。其二,是将这名嫌疑犯提交本国法院进行惩处。
500贪官带走700亿
    在9月召开的世界法律大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有关领导介绍,据不完全统计,仅1998年以来,中国检察机关成功抓获了潜逃国外的腐败犯罪分子70余人。据公安部提供的资料,到去年年底,中国外逃出境的经济犯罪嫌疑人(其中多为贪官)尚有500多人,涉案金额高达700亿元人民币。
    在案发前,腐败分子往往办好出国手续,一有风吹草动就迅速出逃。并且大多数逃往周边国家以及与中国没有签订引渡条约的国家。    (据《北京晨报》)

    责编:庞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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