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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乡农民时兴“ 法律消费”
 

  http://hzrb.gxnews.com.cn/ 10月10日 【字体: 【颜色: 绿


    富川讯 近日,富川瑶族自治县朝东镇油沐村的农民周隆军,今年年初承包了村里的600多亩荒地发展特色经济作物种植,按《合同法》规定与村集体签订承包合同,并且到县司法局公证处依法进行了公证。现在在该县广大农村,农民遇到问题找律师或司法部门,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法律消费”已成为瑶乡农民的新时尚。
    过去,由于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相对淡薄,一些农民遇到有争议的问题时,往往意气用事,引发了不少悲剧。如今,遇到矛盾纠纷,大多数农民首先想到的是找司法部门或律师咨询,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办事请司法部门做见证或公证,已成为该县农民的另一种法律消费方式。搞土地承包、房屋出租、承包建筑工程等重大事情,都按《合同法》规定签订正式的合同书,大多数人还到司法部门依法进行公证。据了解,近年来该县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700起,办理法律见证、公证745起。古城镇大岭村的李昌勋几年来一直外出承包建筑工程,他说:“每次与发包商和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我都到司法部门做见证,有了法律的‘尚方宝剑’,我们搞建筑的心里踏实。”    (胡隆俨  蒋 菁)

    责编:庞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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