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点评商场超市霸王条款
出门再验小票侵权
中消协和中国百货商业协会日前联合在京通报“2005年商场超市不平等格式条款点评活动”。这已是全国消费者协会连续第三年挑战不平等格式条 款和显失公平的行业惯例。
中消协希望通过对商场、超市不平等格式条款的点评活动,唤起更多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督促经营者讲诚信、守信用,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为消费者创建健康、放心的购物环境。 姚 芃
被点评的不平等格式条款
一、奖品、赠品非无偿赠与,质量责任不得免除
条款1有奖销售,奖品无偿赠送,质量问题概不负责;
条款2买一赠一,赠品不实行“三包”;
二、特价、打折商品未明示瑕疵,商家应当承担质量责任
条款1特价(降价、减价、诚价)商品,概不退换;
条款2打折商品概不“三包”;
三、“特殊”商品不特殊,消费者有权要求“三包”
条款1药品是特殊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
条款2珠宝商品不退换;金银饰品、玉器商品不退换不维修。
四、“最终解释权”不是商家推卸责任的挡箭牌,商场的解释只是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解释,但不是最终裁决
条款本商场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五、购物出门保安再验小票,侵犯消费者的财产所有权和人身自由权
店规:购物后保安查验小票并盖章
六、儿童游乐安全保障责任,商家不容回避,免责声明违法无效
条款儿童在此游玩,发生事故本店拒不负责。
责编:庞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