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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擅自切除病人右肾四川一医院赔偿22万
 

  http://hzrb.gxnews.com.cn/ 09月22日 【字体: 【颜色: 绿


    手术中医生自认为患者右肾巨大、完全无功能,遂擅自切除,术后患者16小时无尿,痛苦之余,患者高女士将医院推上了被告席。近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医疗纠纷案一审宣判,法院认定医院方应该承担损害赔偿的主要责任,即医疗事故赔偿项目中的70%,共赔偿原告方医疗费(包括续医费)、误工费等共计18万余元。 
    高女士家住双流县籍田镇,2004年11月13日高某因腹部疼痛来到籍田中心卫生院诊治,经诊断为双肾重度积水,双肾多发结石。同月21日,该院为高做左输尿管切开取石、右肾探查术。手术中,医生认为高右肾巨大、完全无功能,遂切除右肾。手术后高女士出现16小时无尿症状,该院才将高转入省医院抢救治疗。同年12月,卫生院一次性赔偿高女士14.6万元。 
    今年1月14日,经四川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鉴定结论为:高为三级伤残,需要长期透析治疗维持生命。4月27日,成都医学会再次鉴定结论为:医院违反了诊疗常规,医疗行为存在过失,与高某的损害存在因果关系,医院应负主要责任。    (任硌 王鑫)

    责编:庞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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